为规范我校小卖部食品物品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通过供应商资格合法有序的竞争、择优选择供应商,本校拟对校小卖部所有食品供货商进行资格入围评审活动,欢迎符合资质要求且有足够供货能力的商家投标。
一、招标单位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二、招标项目
1.饮料类;2.其他类;(详见附件)
供应商可选择其中1类或2类或全部类别入围,每个小类不再拆分。每类根据不同品牌选择12家供应商。
三、数量、质量、价格要求及送货方式
数量:能满足约3300名学生的在校生活需求(初、高中两部);
质量:合格安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范及标准;
价格:不高于深圳一级代理商给予经销商的批发价
送货方式:根据学校要求按时送到指定的食品仓库。
四、资质要求
招标项目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资质证明材料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含委托书)、从业人员和送货人员健康证;相应产品介绍及产品检测报告书等资质;
3.食品生产企业还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食品流通企业还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代理产品的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代理产品的有效授权销售证明和注册商标证明等资质;
4.具有履行供货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具备确保食品质量的保证体系及检测设备。
五、服务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必须收回产品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学校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学校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一个月时间通知学校,学校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6.若供应商提出调高价格,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总务处,然后由学校组织采购小组进行市场调查,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若采购小组成员发现某商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应调低,供应商接到学校通知后,应及时下调价格;
7.供应商按商品批次提供相关证件、正式票据;
8.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六、招标方式
1.入围时需提供详细的材料,包括代理证明书、产品品牌、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产品检测报告书及单价等。也可提供样品。
2.评标小组根据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质量等打分投票,得分高者中标。若某一类商品只有一家报名,将组织议标。
3. 招标名单确定后,予以公示。
七、结算方式
下月结算上月验收合格的商品,货款实行转帐结算。
八、其他说明
1.中标单位接到入围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中标单位不得向其它任何单位及个人转让中标项目,同时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
2.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及质量,中标方须向采购单位缴纳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合同正常履行结束后即无息退还保证金。在产品注明的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抽检不合格,或中标单位中途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报名时间
1.2018年6月25日上午10:00前报名截止,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要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并填写有关表格、领取招标资料,过时不候。
2.2018年6月28日上午10:00前截止收标书。
3.联系人:陶婷 26060215 13428924851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经营范围许可证;3、法人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4、相关学校或单位供货证明;5、仓库、门店等租赁合同;6、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等。
十、招标评审活动时间及地点
1.招标评审时间:2018年6月28日下午15:00。由招标评审小组评审后,公布招标结果。
2.活动地点:深大附中高中部A座五楼会议室。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