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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智慧消防(电气火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对2025年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智慧消防(电气火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第一章 项目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dsy2025-A-005

2、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智慧消防(电气火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9.4万元

4、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不属于专门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要求,见附件。

2、投标文件共五份,包含一正三副和一份U盘存储的电子标书,所有材料密封加盖骑缝公章。

四、开标、评标、定标事宜:

1、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

2、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0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送至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南门门卫室。

3、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每家单位派1位代表做不超过8分钟的介绍。

(2)开标地点: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五楼会议室。

4、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总分最高者中标,总分第二名备选中标。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 0755-66834940 

六、结果公示:深大附中校园网

七、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大实验采购工作小组

附件:

2025年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智慧消防(电气火灾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25年10月24日